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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职康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0/4/22 统计:2019
 
 

鲁应急函〔2020〕15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

近日,应急管理部下发《关于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情况的通报》(应急厅函〔2020〕56号)。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分析了系统运行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提出了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数据接入情况

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已接入危险化学品企业443家,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储罐区)768处,监测点位17001个,视频监控2808路,实现了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储罐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监测联网。224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系统中进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系统运行不稳定

1.企业监测数据不稳定。企业数据采集区域实时监测数据离线,涉及7个市、17家企业,占3.4%,其中,济南市1家、东营市9家、潍坊市2 家、日照市1家、聊城市1 家、滨州市1家、菏泽市2家。(详见附表1)

主要原因,一是网关设备与服务器之间网络连接故障;二是网关设备与企业DCS系统连接故障;三是网关设备失电。

2.视频监控不稳定。企业视频监控离线,涉及12个市、57家企业,占12.9%,其中,济南市2家、青岛市7家、淄博市5家、枣庄市3家、东营市8家、潍坊市13家、济宁市1家、日照市2家、临沂市8家、德州市2家、滨州市3家、菏泽市3家。(详见附表2)

主要原因,一是互联网带宽不足;二是企业网络录像机(NVR)设备失电、断网或损坏;三是企业监控平台与监测预警系统网络连接中断。

(二)基础数据不完整

1.企业边界、监测点位未在登记系统中标绘。

(1)企业未在登记系统中标绘边界,涉及4个市、7家企业,占1.6%,其中,潍坊市1家、临沂市1家、德州市1家、聊城市4家。(详见附表3)

(2)企业未在登记系统中标注监测监控点位置,涉及16个市、237家企业,占54.7%,其中,济南市2个、青岛市2个、淄博市40个、枣庄市4个、东营市51个、烟台市7个、潍坊市47个、济宁市3个、泰安市8个、威海市2个、日照市4个、临沂市11个、德州市10个、聊城市11个、滨州市16个、菏泽市19个。(详见附表4)

主要原因,是企业并未按照要求在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中对企业边界、点位位置进行标注、描绘。

2.企业基础信息不全。

(1)重大危险源未关联监测点位,涉及16个市、176家企业、491个重大危险源,占39.7%,其中,济南市3家、青岛市1家、淄博市24家、枣庄市4家、东营市46家、烟台市6家、潍坊市28家、济宁市3家、泰安市6家、威海市2家、日照市4家、临沂市9家、德州市9家、聊城市7家、滨州市13家、菏泽市11家。(详见附表5)

主要原因,一是系统内未对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罐区、生产装置进行区分,默认全部是罐区;二是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重新辨识后,重大危险源的等级和数量变化,系统内未及时更新。

(2)未录入储罐的存储介质等信息,涉及12个市、38家企业、411台储罐,占8.8%,其中, 青岛市1家、淄博市6家、东营市3家、烟台市5家、潍坊市11家、济宁市2家、泰安市2家、日照市1家、德州市2家、聊城市1家、滨州市3家、菏泽市1家。(详见附表6)

(3)监测点位阈值、量程等信息不准确,涉及9个市、19家企业的206个监测点,占4.4%,其中,淄博市4家、东营市4家、烟台市2家、潍坊市2家、济宁市2家、德州市1家、聊城1家、滨州市1家、菏泽市2家。(详见附表7)

主要原因,是企业未完整填报基础信息。

(三)监测数据不准确

1.监测点位上传数据始终为零,涉及16个市、101家企业的357个监测点位,占23.3%,其中,济南市5家、青岛市3家、淄博市20家、枣庄市1家、东营市25家、烟台市3家、潍坊市12家、济宁市1家、泰安市2家、威海市1家、日照市1家、临沂市6家、德州市3家、聊城市4家、滨州市9家、菏泽市5家。(详见附表8)

2.未按5分钟周期上传监测数据,涉及3个市、3家企业的11点位数据,占0.7%。其中,临沂市1家,潍坊1家,聊城1家。(详见附表9)

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储罐停用后,未及时报备并在系统内做停用操作;二是企业仪表故障,采集数据不准确。

(四)报警处置不及时

1.出现报警信息后企业并未及时处理,涉及15个市、140家企业、847个监测点位,占32.3%。其中,济南市2家、青岛市4家、淄博市17家、枣庄市1家、东营市38家、烟台市9家、潍坊市9家、济宁市5家、泰安市2家、日照市4家、临沂市9家、德州市3家、聊城市2家、滨州市11家、菏泽市24家。(详见附表10)

2.监测点位存在多次重复报警,涉及7个市、17家企业、22个监测点位。其中,济南市1个、淄博市4个、东营市4个、济宁市1个、临沂市1个、滨州市5个、菏泽市1个。(详见附表11)

主要原因,一是报警阈值填报不准确;二是装置运行时多次达到报警值;三是企业仪表故障,采集数据不准确。

(五)安全承诺不到位

企业未按时上报安全承诺信息,涉及13个市、276个企业,占12.2%,其中,济南市2家、青岛市9家、枣庄市8家、东营市10家、烟台市4家、潍坊市37家、济宁市1家、威海市3家、日照市18家、临沂市53家、德州市44家、聊城市60家、菏泽市27家。(详见附表12)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应急管理局要将本通报迅速传达到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组织企业对照存在的问题,逐项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监测预警系统有效运行。要充分利用监测预警系统开展精准检查,督促企业精心操作,防控安全生产风险。

(二)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做好装置设备的运行操作和巡检维护,保护好网关等监测预警系统硬件设施,加强与系统运行维护人员(附件2)的沟通和配合,确保装置监测仪表、安全设施和网关设备正常运行。要如实、准确完善基础数据,及时向应急部门报告变更情况,确保监测预警系统数据与实际一致。要及时做好预警信息的核实、消警处置,并向应急管理部门反馈处置情况;要按要求及时录入安全生产风险承诺公告信息。

(三)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作为系统技术支撑单位,要加强运行维护技术力量,做好系统硬件和软件的运行维护,及时处置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完善系统相关模块功能,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四)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网上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预警处置不及时、监测预警系统在线率和其他安全措施达不到标准、承诺公告不及时等行为开展精准执法,定期调度通报有关情况。

请各市应急管理局、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将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有关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于 4月17日前报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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